绍兴市
政策警方公告

关于决定对乌兹别克斯坦人KHASANOV BOBUR所持居留证件作废的公告

2022/08/21 1.2w 阅读 118 点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下列居留证件宣布作废,当事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十日内持居留证件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安出入境窗口(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78号亿兆大厦一楼)办理居留证件注销手续。

1、KHASANOV BOBUR,男,1992年4月9日出生,乌兹别克斯坦国籍,护照号码为AB9296549,持有我局于2021年7月20日签发的号码为101470349的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

2022年 8月2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