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警方公告

2024年9月份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

2024/09/22 9.4k 阅读 67 点赞

下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现予以公告。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并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从报废之日起,机动车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并予以处罚。

附件:达到报废标准的国三柴油货车清单(9.20).xls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