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和优质公益项目,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公共管理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的服务需求,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和社会治理创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社会组织公开征集2026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根据“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宗旨,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开展以“老小残困”为主线等的民生服务内容项目,打造具有越城特色的公益项目品牌。
二、项目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在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注册登记满一年的(登记日期到项目征集公告之日止起算),近二年度年检合格(如尚未二年年 检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行为,或无活动异常和严重失信记录);
(二)组织机构健全,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 部管理等制度;
(三)财务制度规范,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专款专用,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会员分配各项收入;
(四)具有较为专业的工作队伍和较强的执行能力,具有开 展实施相关服务项目的经验,信誉良好;
(五)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社会组织章 程;
(六)项目实施地在越城区范围内;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项目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5日-5月5日
四、项目实施周期
2026年5月下旬-10月下旬
五、项目申报要求
(一)公益性:体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理念,不以盈利为目的,低偿或无偿地为社会各类群体提供服务。
(二)专业性:具有专业的知识和方法、服务理念、管理模式和质量控制;能促进社会组织工作人员的职业化发展;能促进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济性:确保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社会影响的同时节约资金,有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项目的示范、引领和放大效应明显,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叠加或流入的潜力较大;聚焦城乡居民的实际迫切需求。
六、项目资助支持
区民政局安排专项资金资助公益创投项目,每个公益项目原则上按项目成本全额给予补助。
区民政局根据公益创投项目实施进度分2次拨付资金,其中,协议书签署后,先按照申请创投项目总金额的50%预拨,项目结束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创投项目实际合规支出拨付余款。
七、项目监管
获选项目团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区民政局指导、检查和监督。创投主体应当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资料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虚假参与公益创投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所获资助,同时在媒体进行通告,三年内不得参加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类似活动。项目实施方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应及时向区民政局提出,不得擅自向其他组织和个人转让服务项目。
八、申报方式
(一)申报项目需提交的资料
1.《2026年度越城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3.无违法或失信行为承诺书。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主体按照项目资助范围和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具体的项目设计,并在项目征集期内,通过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yc.gov.cn/)通知公告栏越城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越城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活动的通知》中下载《2026年度越城区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申报书电子版填写完成后浙政钉报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科或发至邮箱:951232181@qq.com。
联系人:孟韩健,联系电话:0575-85735733。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组织扶持激励政策;
(二)创新性的参与社会建设,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机构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模式的可复制性;
(三)申报主体管理规范,有专业队伍,与有关部门、镇(乡、街道)、社区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在同一期公益创投中,同一家社会组织获选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五)已获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不参与公益创投;
(六)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七)三年内资助的项目评估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有严重不良信用信息的社会组织,不列入资助范围。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