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和《绍兴市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绍市民〔2025〕4号)等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26年度越城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含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自愿申报参加评估:
1.在越城区民政局登记成立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
2.获得的评估等级满5年有效期;
3.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距有效期满不足1年;
4.在评估等级有效期的前4年内申请重新评估。
二、申报方式
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别填写《越城区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2026年)》(电子表格请登录越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xyc.gov.cn/通知公告栏进行下载),于5月30日前将申报表签字盖章后,以纸质或扫描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越城区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通过后,社会组织应按照相应类别的《评估材料目录》认真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有序存放,供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现场评估时参考使用。现场评估的具体时间等安排,一般由第三方机构提前15日告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按照规定参加上年度年度检查或者履行年度工作报告义务;
2.本年度或者上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罚款以上行政处罚;
3.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其他事项
根据有关要求,按照不同的社会组织类型,实行分类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社会评价等方面。
社会组织评估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所需经费由区民政局承担,不向社会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请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高度重视和关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结合各自部门需求对所属社会组织参加等级评估给予支持和配合。
各社会组织应充分认识开展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站位,摆正态度,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参评工作,为自身的健康有序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工作基础。
报送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政务服务中心(惠利街20号)3楼58、59号窗口
电子邮箱:402622192@qq.com
联系电话:0575-88615965
绍兴市越城区民政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