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落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群众根本利益,根据省纪委省监委和市纪委六次全会部署,市纪委市监委会同14家市直有关单位,确定了15个专项治理项目,在全市组织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
市建设局涉及项目为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治理,具体工作举措如下:
1.抓好部署。全面摸排情况,部署整改要求。
2.明确安置计划。完成城市拆迁3-5年及以上未安置拆迁人的逐户安置计划。
3.加强督促检查。赴有关区、县(市)开展巡视反馈问题专项监督检查。
4.健全长效机制。开展年度定期执法检查,规范征收补偿行为,配合省建设厅出台棚户区改造基本公共服务标准,提高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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