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组织完成了诸暨宝龙广场B-1、B-2区块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20年6月25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的,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烽,联系电话:0575-85178792。
附件:诸暨宝龙广场B-1、B-2区块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9日
附件:
诸暨宝龙广场B-1、B-2区块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诸暨宝龙广场B-1、B-2 区块项目 | 诸暨润龙置业有限公司、上海天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设计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