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建科〔2007〕205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17〕238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浙江省建设科技推广中心组织完成了新昌县建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的评价工作。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截止到2021年1月31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得“浙江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存在异议的,都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人:周烽,联系电话:0575-85178792。
附件:新昌县建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25日
附件:
新昌县建业大厦建设工程项目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标识 类型 | 标识 星级 |
1 | 公共建筑 | 新昌县建业大厦建设工程 | 新昌县城市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绍兴宁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设计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