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我厅(单位)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
政策公告公示
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结果公示
2021/02/28 6.1k 阅读 213 点赞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5号)要求,我厅(单位)对存在多家入围(中标、成交)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和清理结果向社会公示如下见附件: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