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市委“创业创新、走在前列”战略部署,全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根据《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12〕23号)的规定,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组评审、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和新闻媒体公示,市政府决定授予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3家新申报企业,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浙江太子龙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等7家复评企业“2013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授予绍兴市天龙锡材有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雄风集团有限公司等3家新申报企业“2013年绍兴市质量进步奖”荣誉称号,授予陈阿裕“2013年绍兴市质量管理标兵奖”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企业和个人珍惜荣誉,不断进取,追求卓越,积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建设质量强市,提升我市经济发展质量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