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0〕124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委员会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邵全卯 市人力社保局
副主任:商城飞 市经信委
陈建兴 市人力社保局
杨柏勇 市总工会
委 员:许新康 市委组织部
叶明敏 市经信委
戴国英 市人力社保局
李国芳 市人力社保局
樊建国 市总工会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仲裁处承担,市劳动人事仲裁院具体承担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理工作。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人员自然更替。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