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政策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2013/12/29 8.2k 阅读 196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绍市委发〔2011〕20号)精神,经评估验收,决定命名以下23个乡镇(街道)为第二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街道)。具体名单如下:

  越城区:灵芝镇

  柯桥区:安昌镇、福全镇、杨汛桥镇、平水镇、钱清镇、夏履镇

  上虞区:百官街道、崧厦镇、梁湖镇、沥海镇、丰惠镇

  诸暨市:暨阳街道、陶朱街道、店口镇、璜山镇、阮市镇、应店街镇、赵家镇

  嵊州市:甘霖镇、石璜镇、下王镇

  新昌县:儒岙镇

  望以上乡镇(街道)再接再厉,深入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不断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各地要积极开展争创活动,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7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