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绍政发〔2002〕71号)精神,为表彰在争创“鲁班奖”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决定授予周建军(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张国荣(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楼文安(浙江展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位同志“绍兴市劳动模范”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积极有为,不断创造新业绩。全市广大企业干部职工要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奋发进取,开拓创新,为深入实施“重构绍兴产业、重建绍兴水城”战略部署,实现绍兴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7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