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全省网上政务大厅的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0号)精神,加快推进绍兴市网上政务分厅(以下简称“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着力建设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在线互动等功能于一体,市县联动的综合型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一站式”网上办理,逐步形成品牌一体化、服务规范化、体验便捷化、建设集约化、资源共享化的覆盖全市的网上“政务超市”。
二、建设原则
(一)统一规划,分级建设。市网上政务分厅在全省统一规划下,按照统一架构、标准体系和目标进度,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分级分层分步实施,最终实现与省网上政务大厅联动运行。
(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按照全省网上政务大厅工作进度安排,结合我市实际,逐步优化网上办事程序,持续增加市网上政务分厅的办理事项,提升服务水平。
(三)整合提升,资源共享。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现有服务资源和信息资源的统筹协调,拓展全市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中心,积极推进各单位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
(四)需求导向,便民务实。紧密围绕公众和企业的实际需求,以服务对象为中心,以便捷办事为主线,开展系统设计与项目建设,将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规范后纳入网上政务分厅。
(五)强化管理,明确职责。健全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管理和运行维护制度,保障市网上政务分厅正常运行。市网上政务分厅各办理事项及流程由各部门(单位)按要求梳理后管理维护。各区、县(市)政府负责本级网上政务分厅建设与管理,确保互联、互通、互动。
三、主要任务
(一)制订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实施意见和系列规范
1.制订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实施意见,明确系统整体架构、设计思想、技术路线和实施计划,完成项目建设方案及预算编制,着手开展招投标准备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管办,市财政局)
2.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明确市网上政务分厅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的编码规范、分类体系、办事指南编写规范等。(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
3.修订完善电子监察业务规范,制订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相关的考核督促办法;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行政审批工作中电子文件的法律效力及电子签名、电子公章使用的有关规定。(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二)建设统一的权力事项管理系统暨行政权力事项库
1.对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备案、年检等行政权力事项进行梳理和规范,明确基本信息和流程。(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系统管理市级及各区、县(市)行政权力事项,完成行政权力事项审核和信息加载工作,实现对权力事项确认和调整的日常管理。(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三)建设市网上政务分厅服务门户
1.使用全省统一平台,建成栏目设置规范、界面风格统一、双向链接畅通、用户体验基本一致的市县网上政务分厅服务门户。(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依据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各部门(单位)将可上网事项的办事指南、业务表格、办理结果统一发布在市网上政务分厅服务门户上,并提供网上咨询、网上申请、进度查询的网址。各区、县(市)网上政务分厅实现可上网事项的统一进驻。(责任单位: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四)推进行政审批等服务管理事项全面网上运行
1.对现有市网上政务分厅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网上申报、收件、查询、证照管理、并联审批等功能。未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单位)统一采用市网上政务分厅;已自建审批系统的部门(单位),经市政府办公室评估后确定是否改用市网上政务分厅。适时建设基于云计算SAAS(软件即服务)模式的网上审批“自助式”平台。(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将部门(单位)自建行政审批系统的申报和收件(包括网上、现场收件)功能迁移到市网上政务分厅,通过市网上政务分厅与各部门(单位)审批系统的双向数据交换,实现市级行政审批业务统一办件编号、统一用户登录、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在线收件、统一进度查询、统一结果反馈。各区、县(市)政府部门审批事项也应依托本级网上政务分厅实现统一申报、收件和查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选择若干部门(单位),按照审批事项全流程网上运行或单次现场登门的要求,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提高申报材料和结果证照的电子化程度。(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推动网上并联审批和跨层级联动审批
1.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联动式”并联办理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以项目为主线统一管理,分阶段由各牵头单位分头负责,在统一事项编码和数据交换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联动审批信息的跨层级、跨部门自动采集。(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2.结合“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取消审批后的市场准入标准及具体监管办法,规范企业投资项目业主承诺表式及流程,开展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备案办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3.梳理其他需要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审批的事项清单,明确牵头办理单位,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推进网上协同办理。(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六)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和网上政务分厅建设监察机制
1.基于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办件信息库,部署全省统一开发的市级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实时监察监控、预警纠错、督察督办、投诉处理、满意度采集等功能,做到对全市行政审批运行过程的一站式监管。(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建立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工作监察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目录编制情况、事项进驻比率、网上办理比率、网上办事深度、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等情况进行监察,并定期通报监察结果。(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审管办,市政府办公室,各区、县〈市〉政府)
(七)推进网上政务分厅信息资源共享
1.建设市网上政务分厅数据交换平台,实现与各区、县(市)政府网上政务分厅的数据对接。积极推进绍兴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增量扩面工作,实现各部门(单位)间应用信息资源的交换与共享。(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将各地各部门(单位)纳入市网上政务分厅办理事项的办件信息,通过数据交换汇总至市网上政务分厅数据中心,形成覆盖全市的行政审批办件信息库。(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3.整合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业务系统的基础数据源,依托市政务信息资源中心,建设涵盖公安、民政、人力社保、卫生、计生、环保、市场监管、税务、质监等相关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库,提升公众与企业网上申报便捷度,满足审批过程中对证照管理、材料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的需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八)建设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平台
按照省政务云建设标准规范,依托云计算服务供应商、电信运营商,建设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云计算平台,为市网上政务分厅提供基础设施共享服务,并逐步覆盖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相关信息系统。提升政务网络带宽和核心承载力,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保证政务云平台运行的可靠、高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九)整合建设网上政务公开、便民服务等功能板块
1.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腐败易发的重点领域,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在政务公开板块加快推进市县“阳光工程”专题网站建设,不断深化和拓展“阳光工程”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2.在便民服务板块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导航,发布不属于行政审批的部门(单位)网上办事事项,整合集聚各级政府网站、新闻网站、有公信力的社会网站发布的网上民生服务项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政府成立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方案,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二)整合工作力量。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涵盖面广,组织协调实施任务重,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将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等工作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技术统筹工作,并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抓好平台建设;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要协同推进行政权力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流程再造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工作主体、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市财政局要加强对财政信息化资金的统筹,重点保障网上政务分厅的建设,优先支持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的相关配套项目。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工作纳入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电子政务工作考核范围。市监察局要加强对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和服务情况的效能监察。
(四)强化应用推广。加强舆论宣传,提升公众和企业对网上办事的认知度。注重网上网下联动,配置必要的计算机、扫描仪等设备,打造属地申报、就近申报、终端申报、网上流转、物流送达的服务联动机制,切实提高网上办事、为民服务的便利性。
(五)加强培训宣传。健全长效管理运行机制,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办事人员的培训,加强市网上政务分厅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培育。通过新闻和社交媒体加强宣传,扩大知晓度,推动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工作不断取得实效。
附件:1.绍兴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领导小组
2.绍兴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任务安排表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3日
附件1
绍兴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陈月亮
副组长:张海龙 市政府
成 员:杨 晔 市监察局
朱晓董 市编委办
李判根 市政府法制办
傅陆平 市发改委
王水君 市财政局
周宝林 市行政服务中心
鲁旭初 市政府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鲁旭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以上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更替。
附件2
绍兴市网上政务分厅建设任务安排表
工作阶段 | 工作任务 | 牵头部门 | 配合部门 | 完成时间 |
第一阶段:2014年1月到2014年6月;主要目标: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分厅服务门户,并适时上线试运行;市县两级行政审批事项全面纳入网上政务分厅管理。 | 明确行政审批等服务事项业务规范,组织、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行政审批信息梳理、填报工作。 | 市审管办 | 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4月 |
明确便民服务事项业务规范,组织、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单位)按规定时间完成便民服务事项的梳理工作。 | 市审管办 | 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4月 | |
按规定时间完成便民服务事项的信息加载、审核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6月 | |
按照统一门户设计规范和标准,提供两张能够反映当地特色的风景人文类图片素材。 | 市政府办公室 | 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4月 | |
制订网上政务分厅实施意见及项目预算,制订网上审批实施方案、数据交换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县(市)政府制订网上审批实施方案、数据交换实施方案。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监察局,市编委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 2014年6月 | |
明确实现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受理、网上办理、统一办件信息库、统一证照库的实施方式和时间计划,并启动有关实施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6月 | |
完成交换中心交换前置机的硬件准备工作,配合完成交换中心、前置机的软件安装和定制工作。 | 市政府办公室 | 2014年6月 | ||
第二阶段:2014年7月至2014年12月;主要目标:网上政务分厅服务门户功能进一步优化完善;主要审批事项实现网上统一申报、统一受理、统一反馈和全流 | 根据权力清单清理进展,按照统一部署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外的其他8类权力信息梳理、填报工作。 | 市编委办 | 市监察局,市审管办,市政府法制办,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9月 |
落实市级审批事项网上值班、咨询解答、投诉处理的工作人员,整理常见问题并做好加载工作。 | 市审管办 | 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14年12月 | |
改造政府门户网站和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网上办事界面,与省网上政务大厅风格统一、双向链接。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2014年12月 | |
程效能监督,便民服务的范围和内容不断拓展;形成统一的行政权力事项库;建成支撑网上政务分厅运行要求的业务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中心和政务云等基础设施。形成网上政务分厅总体框架,满足全市各部门(单位)行政权力事项逐步纳入网上深度运行的功能需要。 | 升级改造原市网上政务分厅行政审批业务系统,实现主要审批业务的统一网上申报、统一受理、网上办理、统一反馈、统一办件信息库。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2014年12月 |
根据省统一部署,启动本市电子证照库实施工作,收集各地各部门(单位)的电子证照数据;根据统一规范实现与省电子证照库的实时数据交换。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12月 | |
推进本级并联审批应用,根据统一部署推进部分事项跨层级联动审批试点。 | 市审管办 | 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14年12月 | |
根据省统一部署,启动市县两级电子监察系统实施工作。 | 市监察局 |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 2014年12月 | |
开展本地政务云平台建设,依托省政务云平台构建异地政务云灾备体系。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 | 2014年12月 | |
第三阶段:2015年1月至2015年6月;主要目标:不断完善网上政务分厅功能,丰富网上办事服务内容,深化网上政务分厅应用。 | 根据统一规范,改造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系统、审批系统,完成与省统一权力事项库的对接,实现事项指南、流程数据从省统一权力事项库获取。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审管办、市编委办 | 2015年6月 |
完成本地政务云平台及政务云城域网建设,接入政务云骨干网。 | 市政府办公室 | 市财政局 | 2015年6月 | |
不断扩大网上办事应用范围,提高网上申报办理便捷程度,加大网上办事推广力度,提高网上办理在总办件中的比率,提高各地各部门(单位)审批软件统一程度,推进并联审批、跨层级审批业务应用。 | 市审管办 |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 2015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