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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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为赵国海等2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为尉建民等5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4/05/19 5.1k 阅读 420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3年9月份以来,全市各地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平安绍兴”建设,不断营造“崇尚见义勇为、乐于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氛围,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为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绍兴”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为赵国海等2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

  赵国海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蕺山派出所协警

  丁柏忠  绍兴市新昌县镜岭镇安山村村民

  二、为尉建民等5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

  尉建民  绍兴市越城区北海街道职员

  余岳云  浙江永和建材有限公司职员

  费国海  绍兴市柯桥区稽东镇尉相村村民

  余宝根  绍兴市柯桥区马鞍镇大鱼山村村民

  梁金华  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兴齐村村民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为全面推进“平安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19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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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