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新昌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推动嵊新组群一体化进程,提高区域综合竞争力,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调整统筹嵊新区域集约发展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 陈月亮 | |
副组长: | 王忠灵 | 市政府 |
阮建尧 | 嵊州市政府 | |
马永良 | 新昌县政府 | |
傅陆平 | 市发改委 | |
成 员: | 黄显勇 | 市政府研究室 |
凌 芳 | 市发改委 | |
黄旭荣 | 市经信委 | |
陈纪钢 | 市教育局 | |
王 争 | 市公安局 | |
周巧米 | 市民政局 | |
蔡文良 | 市财政局 | |
陈建兴 | 市人力社保局 | |
姚冬而 | 市国土局 | |
张荣社 | 市环保局 | |
许建国 | 市建设局 | |
周筱芳 | 市规划局 | |
张 敏 | 市交通运输局 | |
林 军 | 市水利局 | |
王宏达 | 市卫生局 | |
范光明 | 市旅委 | |
陈文龙 | 市燃气集团 | |
蔡建强 | 市水务集团 | |
俞仲兴 | 嵊州市政府 | |
柴理明 | 新昌县政府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傅陆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凌芳、俞仲兴、柴理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分别牵头,成立发改、规划、经信、人力社保、交通运输、旅游、水利、环保、建设、水务、燃气等若干工作小组,构建市级与嵊新两地相应职能部门(单位)参加的衔接协调机制。按照职能分工、分块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在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并协助两地组织实施。
建立嵊新两地日常交流工作机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定期召开会议,嵊新两地党委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参加,加强日常工作交流,研究落实领导小组重大决策,加强两地在发展战略规划、重大项目、重要资源配置等方面的协调磋商,建立嵊新区域集约发展投入和利益分配等协调机制,推动两地集约融合发展。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