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08年至2014年,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上访户周某先后就“选举权被剥夺”、“村干部指使村民殴打自己无人管”等问题,到北京天安门等地采用抛散纸币、传单和脱衣等方式非正常上访112次,严重破坏了公共场所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中央、省联席会议将其列为专项整治重点人员,市公安局袍江分局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查。专案组在省、市信访部门的支持下,克服取证难、时空跨度大等困难,经过大量艰苦的调查取证,成功固定证据链,于2014年6月4日将周某抓获,7月7日依法移送起诉,8月12日,越城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这一我省首例非正常上访寻衅滋事案件的办理,震慑了非正常上访人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表彰先进,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和《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决定给予市公安局袍江分局侦破“6·04”寻衅滋事案专案组记集体二等功。
各地各部门(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努力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大局,为推进“平安绍兴”、“法治绍兴”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15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