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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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吴章信等4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为张善发等8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决定

2015/05/21 1.9w 阅读 520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

  一、为吴章信等4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模范市民”荣誉称号

  吴章信    浙江省诸暨市东白湖镇琴察村村民

  王运涛    安徽省临泉县谢集乡朱元行政村村民

  李长波    安徽省临泉县白庙镇孟楼行政村村民

  肉斯太木·艾力  新疆伽师县夏普吐勒乡库木墩村村民

  二、为张善发等8位同志记二等功,并授予“绍兴市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

  张善发    绍兴日报社发行公司职工

  宋姣英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清水闸村村民

  陈来水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东浦镇清水闸村村民

  沈才宝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安昌镇诸家溇村民

  章佳银    浙江省新昌县大市聚镇沃洲村村民

  张松跃    浙江省新昌县镜岭镇外婆坑村村民

  胡德兴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新桥村村民

  邵  彬    安徽省宿州市泗县黄圩镇曹场村村民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传递正能量,为全面推进“平安绍兴”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5月21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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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