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政策文件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2015/10/22 1.5w 阅读 330 点赞 查看原文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15〕3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从2015年11月1日起,我市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5.2元。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23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