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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2016/12/18 3.2k 阅读 358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鼓励企业和质量工作者创业创新,不断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根据《绍兴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绍政发〔2012〕23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决定授予浙江亿田电器有限公司、浙江七色彩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新申报企业,以及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索密克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天乐集团有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等6家复评企业“2016年绍兴市市长质量奖”称号;授予浙江中财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梅轮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新申报企业“2016年绍兴市质量进步奖”称号;授予潘兴祥、俞建虎等2人“2016年绍兴市质量管理标兵奖”称号。

  希望获奖企业和个人持续实施、推广卓越绩效管理,进一步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广大企业和质量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强化“以质取胜”理念,为我市“质量强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4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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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