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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第十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的通报

2022/02/27 1.6w 阅读 546 点赞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事业 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精神,通过综合考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十批绍兴市教育优质均衡示范乡镇公布如下:

上虞区盖北镇、诸暨市枫桥镇、嵊州市崇仁镇、新昌县沙溪镇、新昌县东茗乡、新昌县小将镇。

希望以上乡镇再接再厉,进一步推动乡村教育高水平发展。各地要扎实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为我市率先在全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策文件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