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要求,现将有关浙江雪梨花食品有限公司抽检结果不合格的2025年9月10日生产的5L/瓶的“亚王”葵花籽油(一级)核查处置及信息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5年10月3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杭州农副产品物流中心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甘港粮油经营部经营的2025年9月10日生产的5L/瓶的“亚王”葵花籽油(一级)进行监督抽检。后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并出具了编号为№:2510968037F的检验报告,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GB/T 10464-2017《葵花籽油》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本局于2025年12月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当事人提出了复检,于2025年12月2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报告》(报告编号为:SP20250646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24.6元;
2.处罚款50000元;
3.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5L/瓶的“亚王”葵花籽油(一级)3瓶。
上述罚没款合计50024.6元。
本局于2026年1月28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绍越市监处罚〔2026〕72号)。
绍兴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