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政策公示公告

2025年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名单公示

2026/01/29 1.4k 阅读 494 点赞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注册资本、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

现将截止2025年12月31日,滨海新区核心区范围内已备案的经纪机构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根据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管理的实施意见》(浙建〔2024〕1号)规定,进行备案并取得《浙江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共1家,详见附件1。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和越城区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越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越建(2023)14号)规定,进行备案并取得《绍兴滨海新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共8家,详见附件2。

为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降低交易风险,建议市民选择已备案的经纪机构进行交易。


附件1:取得《浙江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清单.xlsx

附件2:取得《绍兴滨海新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清单.xlsx


绍兴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

2026年1月30日

编辑:(丁淑瑶)
信息来源:规划建设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