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用人单位
为动态掌握用人单位用工管理情况,指导和规范劳动用工情况,积极夯实劳动保障工作基础,有效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系统,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关于印发浙江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信用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人社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1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下面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注意事项吧。
审查范围
在全市范围内,存在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审查时间
2022年5月15日至7月31日
审查内容
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时制度、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审查方式
1.登录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公共服务平台(http://96309.rlsbt.zj.gov.cn)→点击书面审查申报出现用户登录页面→在用户名框内输入单位名称→在密码框内输入smsc@96309(初始密码)即可网上申报。
2.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点击登录(法人登录)→通过法人账号密码或者法人数字证书登录→网上申报。
温馨提示
各用人单位别忘了及时、如实申报,否则会影响单位的诚信记录,甚至有被罚款的风险哦!
如果在书面审查申报操作中遇到问题的,请按照所属区域,拨打以下咨询电话:
市本级 0575-88907577
越城区 0575-88307751
柯桥区 0575-85681215
上虞区 0575-80270653
诸暨市 0575-89075709
嵊州市 0575-83278098
新昌县 0575-8662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