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和在校大学生创业,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重点人群申请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给予全额贴息,对其他人员按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个基点(BP)以上部分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二、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重点人群(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持证残疾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下同)在绍初次创业且正常经营满6个月的,可申请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残疾人创业补贴政策,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促进共同富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绍市委办综〔2022〕17号)执行,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进入城市务工和在当地或异地从事非农产业劳动6个月以上的劳动者,下同)初次创业的,可按规定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三、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政策内容:重点人群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从事个体经营(不包括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给予个人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当年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满5000元的不再享受本补贴,不足5000元的享受差额部分。
四、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重点人群创办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3人就业的(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不包括本人,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给予创办者每年2000元的补贴;带动超过3人就业的,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每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创业场地租金补贴
政策内容:对重点人群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已享受政府场租补贴的创业园区或企业除外,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对入驻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重点人员创业实体,给予3年的场地租金补贴,第一年按每月每平方米8元补贴,第二、第三年按每年每平方米4元补贴,补助面积最多不超过500平方米,补助金额以实际支付的房租为限,入驻场地免租金的不予补贴。
六、创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农民工、脱贫人员、失业人员、在校大学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及以上学生)、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及其他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等参加创业培训,经鉴定合格并获得培训合格凭证,按规定给予每人最高10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职业培训补贴或高技能人才补贴(在校大学生在校期间只享受一次,不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得重复享受。
七、高校毕业生鼓励行业创业补贴
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养老、家政服务、现代农业企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缴纳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给予企业连续三年的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5万元,第二年3万元,第三年2万元。该补贴与一次性创业补贴同一时间内只能享受一个,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以内。
八、创业项目落地资助
(1)对绍兴市创业创新类大赛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2000元奖励。
(2)对参加国家部(委)组织的创业创新类赛事入围总决赛项目,落户绍兴且带动就业达5人及以上(社保缴纳满一年)的由项目负责人创业的企业,按获奖情况(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给予30万元、25万元、20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3)对参加地市级(含)以上人民政府、省级(副省级城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组织的创业创新类赛事入围决赛项目,落户绍兴且带动就业达5人及以上(社保缴纳满一年)的由项目负责人创业的企业,按获奖情况(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4)对参加地市级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的创业创新类赛事获奖项目(包含一、二、三等奖或同等级奖项),落户绍兴且带动就业达5人及以上(社保缴纳满一年)的由项目负责人创业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一次性项目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