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园区(企业):
为认真落实街道本级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规定,依据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2026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指示审批精神,坚持“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紧密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和大综合一体化改革以及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等重点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执法精准化水平,科学制定并有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任务完成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切实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规范执法活动,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切实整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聚焦国家明确的金属炼制、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领域精准执法,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强化执法过程管理,确保执法程序合法合规。
二、监督检查安排
执法检查对象(30家)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经营企业,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涉燃爆粉尘作业、喷涂作业、液氨制冷、冶金有色)。
二是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涉及“三类园区”(工业园、小微企业园、村级工业集聚园)、“三类型企业”(厂中厂、租赁生产、生产仓储生活“三合一”)。
执法检查内容
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工贸行业重大生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3年版)》等法律法规规定实施检查。
三、监督检查工作方式
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监管检查工作,将严格依据上级主管部门部署要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综合运用日常检查执法、专项检查执法和重点检查执法等形式,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
严格依法履职
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须严格遵照涉企规范检查相关文件及《安全生产执法手册(2025年版)》要求执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该整改的整改,该立案的立案,切实发挥执法处罚惩戒作用。
规范检查流程
涉企检查实行全流程规范管理,检查前须按规定公示检查计划,检查中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检查后须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所有检查信息及处置结果指定平台流转处置,杜绝“体外循环”。
厘清职能边界
组织开展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时,细化执法检查计划与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分工与责任人,注意区分行政检查与安全生产巡查、入企指导服务等不同职能工作,不得混淆,确保履职清晰、权责分明。
四、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将年度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目标,细化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任务,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检查任务分工。
提升执法刚性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必须严格依法监管,以执法处罚为后盾,对违法行为坚决立案查处;对不具备安全条件、排查出的隐患不整改的,要作为反面典型、一追到底,曝光通报一批,通过投诉举报机制深挖线索强化执法威慑。
加强执法指导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寓执法于服务,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推行“说理式”执法,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开展释法说理,防止“以罚代管”。
2026年重点执法检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