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为便于群众查询,现将分布于各网站的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主体: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行政执法范围:绍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树下王路38号
邮编:312000
举报投诉电话:12345、12369
一、行政执法权限
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强化统一监管。牵头协调美丽绍兴建设,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计划,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生态文明持久战。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深化拓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大数据应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平台建设,推动政府数字化转型。
与市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锅炉使用环节的排污许可证持有情况和按证排污情况,执行环境保护标准及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锅炉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在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等方面强化沟通协作,及时通报并协调解决锅炉节能环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权限:
https://sxepb.sx.gov.cn/col/col1229324728/index.html
二、行政执法依据
依法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绍兴市水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职责。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职权及执法依据,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art/2023/1/13/art_1229559240_1880832.html
https://www.sx.gov.cn/art/2019/12/17/art_1228986420_41072855.html
三、权责清单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权责清单.xls
四、行政执法程序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程序流程图,网址链接:
https://www.sx.gov.cn/art/2019/12/17/art_1228986420_41072922.html
五、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规定,相关当事人对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行政执法行为具有以下权利和救济途径:
(一)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对我局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
行政相对人认为我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依法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https://sxepb.sx.gov.cn/art/2023/12/15/art_1487935_59021071.html
六、随机抽查事项
浙江政务服务网双随机检查公开,网址链接:
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
2023年度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2023年绍兴市“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计划表.docx)
七、行政裁量基准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公开网址链接:
https://sxepb.sx.gov.cn/art/2023/9/21/art_1229454049_4077574.html
绍兴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公开网址链接 :
https://sxepb.sx.gov.cn/art/2023/9/22/art_1229324850_1888571.html
八、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matter/punishment/index.do?webId=54&jurisCode=3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