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生态环境分局,滨海新区产业保障局,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
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提升生态环境第三方机构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绍兴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要求,我局对注册地在绍兴并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22家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开展2025年度环境信用评价,评价期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经资料审核、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结果复核、公示等程序,现将2025年度绍兴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环境信用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5年度绍兴市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