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城区各代理记账机构:
为切实做好全区2026年会计代理记账机构监管工作,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6〕7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及监管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26〕8号)文件及绍兴市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理记账机构2026年度备案
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进行,越城区财政局负责辖区内代理记账机构备案管理工作。
(一)备案对象。2025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机构和已办理备案登记的分支机构。代理记账机构和分支机构于2025年12月31日前跨原财政部门管辖地迁移办公地点的,应向其迁入地财政部门进行年度备案。
对于未按要求进行年度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对于已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但未能持续符合代理记账资格条件的,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在60日内整改,逾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撤销其代理记账资格。
(二)备案方式。鉴于自2024年7月15日起我省代理记账行业管理相关业务已转入财政部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办理,2025年起我省的年度备案工作直接通过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向财政部进行备案,不再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在线办理。
(三)备案时间。备案时间截止至2026年4月30日,各代理记账机构可登录全国代理记账行业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二、代理记账行业专项整治
按照省财政厅统一部署,联合有关监管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并逐步建立制度化、常态化长效机制。
三、联系方式
(一)有关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等业务问题,请联系越城区财政局,咨询电话0575-85627260。
(二)有关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登录、操作等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53655975,010-53655976,技术支持QQ群:129391270,727158359,971845505。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