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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十二五 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任务考核指标分解表的通知

2025/03/26 1.7w 阅读 326 点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2011〕30号),推进全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2011〕84号),提出了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十二五”期间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涉及我市具体建设任务为:新增旱涝保收面积28万亩,扩大灌溉面积30万亩,新增固定式喷微灌面积4.527万亩,1—10万方山塘整治735座,农田渠道改造长度2900公里(其中5万亩以上灌区干支渠沟190公里)。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各项建设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资金投入,精心组织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建设指标任务。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浙江省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年度考核办法(试行)》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全文下载]:绍政办发(2012)2号.doc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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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