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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2015/06/25 1.7w 阅读 395 点赞

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绍兴市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绍兴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绍市委发〔2015〕3号,以下简称《方案》)关于“制订实施市政府职能转变具体方案,提出3至5年工作规划,明确任务分工、时间节点,逐项抓好落实”的要求,现制定本方

  案。

  一、2014年完成的任务(共13项)

  (一)建立市级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开展政府职权清理,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0月已完成)

  (二)推行政府及其部门责任清单制度。全面梳理政府部门职责,编制并公布政府部门责任清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各部门,2014年12月已完成)

  (三) 全面推进市级及市辖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四)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启动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推动越城区政府机构“大部制”改革;开展市级现有党政群机构设置情况调研。(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等,2014年12月已完成)

  (五)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改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为认缴登记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市级审批事项“归零清理”,推广柯桥区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中介超市”经验,探索滨海新城“不再审批”试点,加强审批中介机构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滨海新城管委会,2014年12月已完成)

  (七)加强对重要领域、重点环节、重大审批行为的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审计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八)完善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体系,探索建立项目预算分类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财政扶持政策绩效评价和财政综合绩效评价;开展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4年12月已完成)

  (九)加快小城镇开发,探索完善适合中心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提出改革总体目标,确定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委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程,参与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工作;鼓励经济发达、改革氛围浓厚、条件成熟的区、县(市)积极参与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委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一)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制定出台《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越城区政府部门行政执法实体化。(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2014年12月已完成)

  (十三)探索开发区社会管理与开发建设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区绩效评价和人员流动机制。按照“充分授权,权责一致,人随事走”的原则,开展并完成市与绍兴高新区、袍江开发区的管理体制机制调整工作,充分发挥越城区社会管理优势,强化各功能区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管理职能。开展滨海新城人事和分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等,2014年12月已完成)

  二、2015年完成的任务(共28项)

  (一)稳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出台政府职能转变任务分工方案、完成市级调整部门“三定”规定和机构、编制、人员划转。(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6月完成)

  (二)建立政府权力清单、政府责任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动态调整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12月底前形成相关制度和办法)

  (三)开展法外设权清理整顿。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推进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审管办,2015年12月完成)

  (四)规范管理中介机构。(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管办,2015年10月完成)

  (五)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完善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服务机制。(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2015年12月完成)

  (六)编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审管办、市经信委,2015年10月完成)

  (七)提升政务服务网功能。(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完成)

  (八)健全社会诚信体系,打造“信用绍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2015年12月完成)

  (九)开展规外收费清理整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乡镇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决算、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健全民生实事、有效投资、财政专项资金等向社会通报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三)健全防灾救灾体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气象局、市人防办,2015年12月完成)

  (十四)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五)优化公共资源配置,促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管委会办公室,2015年12月完成)

  (十六)实行工业企业“零地”技改项目目录清单外不再审批。(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审管办,2015年12月完成)

  (十七)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扎实推进平安绍兴建设。深化“枫桥式”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社区)创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农办、市司法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八)注重法治宣传教育质量,切实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积极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大调解工作网络。(责任单位:市司法局,2015年12月完成)

  (十九)出台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意见。(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建立完善适应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行业管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一)完善物流综合运输体系,建立符合本地物流产业现状特点和发展需要的物流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二)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完成三分之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三)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试行中期财政规划;做好绩效报告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开展政府非税收入代理银行考核评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四)加快小城镇开发,探索完善适合中心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在部分小城市试点镇进行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委办,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五)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完善行政类事业单位“还政于政”及公益类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进一步推进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六)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建立完善行政审批监督问责制度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力争组建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2015年12月完成)

  (二十八)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根据省统一部署,完成市级不动产登记的职责和机构整合。(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国土局、市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人力社保局,2015年12月完成)

  三、2016年完成的任务(共4项)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运行机制,探索形成市、县、乡三级公共购买体系。完成全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目录。(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市、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局)

  (三)取消市政府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相应加强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四)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

  四、2017年完成的任务(共13项)

  (一)建成科学合理、顺畅高效的政府机构体系。(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

  (二)基本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层级、部门之间的关系,加快构建职责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权体系;形成比较完备的负面清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审管办、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滨海新城管委会)

  (三)推进教育法制建设,实施教育与经济社会配套改革,重点解决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统筹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公共卫生、药品供应、监管体制的综合改革,扶持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社保局)

  (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取得决定性成果,基本建成“一体化、广覆盖、专业化、高效率”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局、绍兴检验检疫局、市质监局)

  (五)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企业征信体系,完善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人行绍兴市中心支行)

  (六)工商注册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并取得良好成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七)建成覆盖全市的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在线支付、移动终端支付等新型支付工具快速推广;电子认证应用更加普及和规范,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子商务服务产业链;推进电子商务各类人才的教育、培训,发展壮大电子商务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八)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九)基本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预算制度和比较完善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与考核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十)进一步提升政府市场监督管理的效能和水平,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加快形成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需求的市级党政群机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办公室等)

  (十一)加快小城镇开发,探索完善适合中心镇发展特点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结合各区、县(市)实际,在具备条件的中心镇进行推广。(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委办)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现执法重心下移,进一步推进全市城管执法机构向乡(镇)、街道延伸。(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政府法制办等)

  (十三)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总结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制度。(责任单位:市编委办、市人力社保局)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