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合理性,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以及《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我局决定举行《绍兴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及其附件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26年8月28日上午9:30-11:30
(二)地点:绍兴市烟草专卖局五楼会议室(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5号)
二、听证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听证会代表由相关部门代表、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组成,其中零售户代表6人、消费者代表5人。
(二)相关要求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热心公益,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设置情况有所了解;能够按时参加听证会并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发表意见。
(三)相关部门代表由相关部门推荐派人参加,零售户代表、消费者等代表的产生采取自愿报名申请方式,于2026年8月26日前向绍兴市烟草专卖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我局将根据拟听证事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情况,确定听证后代表。如自愿报名人员不足时,我局将依照规定委托有关组织推荐。
(四)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信函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附件《听证代表申请表》,可提交或邮寄至我局(邮政编码:312000,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5号),或通过电子邮件发至以下电子邮箱:zhangys.sx@zjyc.cn,并请在主题上注明“听证代表申请”字样。
(五)听证会代表一旦被确定,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六)听证会代表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遵守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
(二)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不得中途插话;
(三)参加听证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代表身份参加听证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相关部门代表持我局的听证邀请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方式:绍兴市烟草专卖局,0576-88120437。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