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信用修复决定公示 2026/06/05 1.6w 阅读 515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信用管理办法》(浙医保发〔2021〕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昌县广和医院有限公司作出信用修复决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电话:0575-89115895 邮编:312000通讯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人社大楼16楼信用修复决定绍兴市医疗保障局2026年6月5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