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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示公告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虞氧气吉象音乐节期间增加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制空域的通告

2026/04/30 1.7w 阅读 404 点赞

为维护上虞氧气吉象音乐节期间活动举办地及其周边区域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绍兴市低空飞行服务保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将对我市部分区域进行临时空域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空域管制时段及区域。

2026年5月3日—5月4日全时段(0:00--23:59),上虞区百官街道江东北路与曙兴路交叉口大草坪(坐标N120.83199  E30.05147)及其周边区域500米范围内,垂直范围真高120米及以下进行临时空域管制;

二、管制航空器类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及模型航空器。

临时空域管制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届时,对于违规飞行行为,公安机关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绍兴市公安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30日

编辑:(王振羽)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