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6 年,各地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无违建”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开展“无违建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有效巩固了“三改一拆”工作成果。根据考核验收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列乡镇(街道)予以命名:
一、2016年度“无违建乡镇(街道)”(共36个)
1.越城区(高新区)(1个):塔山街道;
2.柯桥区(2个):马鞍镇、夏履镇;
3.上虞区(4个):道墟镇、驿亭镇、岭南乡、陈溪乡;
4.诸暨市(21个):浣东街道、陶朱街道、大唐镇、店口镇、阮市镇、江藻镇、马剑镇、草塔镇、牌头镇、同山镇、街亭镇、浬浦镇、直埠镇、五泄镇、岭北镇、陈宅镇、王家井镇、应店街镇、山下湖镇、东白湖镇、东和乡;
5.嵊州市(4个):雅璜乡、通源乡、王院乡、竹溪乡;
6.新昌县(3个):沙溪镇、巧英乡、双彩乡;
7.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个):孙端镇。
二、2016年度“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共36个)
1.越城区(高新区)(6个):府山街道、北海街道、蕺山街道、迪荡街道、富盛镇、陶堰镇;
2.柯桥区(11个):稽东镇、柯岩街道、湖塘街道、钱清镇、平水镇、安昌镇、王坛镇、兰亭镇、杨汛桥镇、柯桥街道、华舍街道;
3.上虞区(10个):谢塘镇、上浦镇、汤浦镇、下管镇、永和镇、崧厦镇、小越镇、长塘镇、丁宅乡、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4.嵊州市(5个):下王镇、北漳镇、谷来镇、里南乡、贵门乡;
5.新昌县(3个):羽林街道、东茗乡、新林乡;
6.滨海新城(1个):沥海镇。
三、2016年度“无违建创建先进乡镇(街道)”(共29个)
1.越城区(高新区)(5个):稽山街道、皋埠镇、灵芝镇、东浦镇、东湖镇;
2.上虞区(3个):曹娥街道、东关街道、百官街道;
3.嵊州市(11个): 浦口街道、三江街道、三界镇、甘霖镇、崇仁镇、长乐镇、黄泽镇、剡湖街道、石璜镇、仙岩镇、金庭镇;
4.新昌县(8个): 南明街道、七星街道、镜岭镇、澄潭镇、城南乡、大市聚镇、儒岙镇、小将镇;
5.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个):斗门镇、马山镇。
希望上述乡镇(街道)再接再厉,持续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其他乡镇(街道)要对标看齐,精准发力,确保“无违建”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4日